欢迎您访问江苏新益机械有限公司网站, 现在时间是:

销售服务热线:138-0627-6977


         新闻中心

广东多部门谴责“见死不救” 拟写入立法计划
【 来源:百度 】 【 发布时间:2011-10-21 】 【 字体:
来源:京华时报

两岁的小悦悦先后被两辆车碾过,18名路人没有施予援手。18日,广东省政法委、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开展“谴责见死不救行为,倡导见义勇为精神”大讨论。会后,省政法委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信息,问计于民,征求救济机制、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,意见或会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。

对立法惩罚见死不救,受访专家意见不一,有赞成通过立法进行惩罚,也有人对“立法规范”持谨慎态度。

讨论建议或成广东法规

18日,以省政法委、省社工委为主,包括团委、妇联、社科院、社科联等十多个部门,以“谴责见死不救行为,倡导见义勇为精神”为题,针对小悦悦事件进行讨论。下午,广东省政法委官方微博上发出信息,“请停止冷漠,广东将开展‘谴责见死不救行为,倡导见义勇为精神’大讨论,问计于民,您在这里的建议将可能成为广东政策法规!”

据了解,关于“谴责见死不救行为,倡导见义勇为精神”大讨论中的一些观点,将可能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、条例的依据。比如,会上有人提出,在这次小悦悦事件中反映出的救治机制,建议成立一个基金会,对于无力支付医疗费或者医疗费过高的情况,由基金预先垫付;建议加大奖励见义勇为的行为,并以此制定相关的条例法规,进行保证。

立法建议学者意见不一

立法的建议在网上已引发讨论,大家意见不一。

记者采访了广州市人大代表、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和关系心理学专家胡慎之,两人均认为路人的冷漠来自于求自保的不安全感,由于害怕救人有可能带来麻烦,最终变成对生命的视而不见。不过在对是否应该立法上,两人却持不同态度。

曾德雄认为,道德的归道德,法律的归法律。在小悦悦被撞碾事件中,两个司机的违法行为属于法律范畴,但路人没有施救则属于道德上应该谴责的范畴。以公权力通过立法介入道德领域,有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私权,适得其反。只有在社会上树立公平正义的精神,保护见义勇为者,才能让更多的人敢于挺身而出。

胡慎之认为人皆有趋利避害之心,有人不去救人可能会受到内心谴责,但看到别人也没去,内心谴责就会小很多,这在心理学上叫做“旁观者效应”。而通过对见死不救立法,可以更好地规范人的行为,对需要帮助者进行施救。

其实,早在2001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,就有32名代表建议刑法增加“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”两项新罪名。

深圳已写入立法计划

根据国外的经验,加拿大及新加坡都有相关法律保护见义勇为者。德国及意大利的刑法都对见死不救给予判刑。而目前我国对见义勇为及见死不救没有立法。

《德国刑法典》第323条c项规定:“意外事故、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救助,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,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,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。”《意大利刑法典》第593条第2款规定:“对气息仅存或受伤或危急之人,疏于必要的救助或未及时通知官署者,处3个月以下徒刑或科12万里拉以下罚金。”

2007年9月,南京彭宇案一审震动全国,2011年8月,天津许云鹤案再引热议。许多人认为,这类事情是造成此次路人见危不救见死不救的原因之一。

针对“英雄流血又流泪”、助人者成被告的情况,据报道深圳市法制办今年9月已将《助人行为保护条例》列入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,目前法制办正在调研起草该条例,助人行为社会鼓励制度、助人者受帮助制度、助人行为免责制度和助人行为免予起诉制度将是主要内容。

添加时间:2011-10-21  浏览次数:10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