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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帖所附3张照片显示,济宁市委门前,一名男子头缠白布,火从其腰部衣服燃起,随即蔓延全身,旁边有两人迅速赶上前灭火,“站岗哨兵竟无动于衷”。
12月22日,济宁市委机关报《济宁日报》发布官方通稿,称自焚者名叫张勇,51岁,是济宁长城石油化工科技中心法人代表。
通稿称,12月19日一早,张勇携带汽油与外甥杨某等人赶至市委门前,安排杨某等人从不同角度拍照。当日9时,张勇点燃沾有汽油的棉大衣下摆后立即脱掉,杨某等人用手机进行拍照。对“站岗哨兵竟无动于衷”的质疑,通稿称值勤人员发现后,迅速上前将张勇脱掉的衣服上的火扑灭。
济宁官方将事件定性为张勇自导自演的点火滋事事件,“在市委门前蓄意点火滋事,并通过网络发帖进行恶意炒作”。称此事正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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